新規定將於114年11月1日始實施 請假及曠課規定更新 新規定 現行規定 請假2次,視同1次 曠課者列入預約課程黑名單,三個月無法於線上預約課程,視該課程可容納名額,於上課前30分鐘開放現場候補。 累計請假次數2次或1次曠課者,將列入預約課程黑名單,一個月無法於線上預約課程,可於課程前一日來電或來信洽詢候補。
新規定將於114年11月1日始實施
請假及曠課規定更新
新規定
現行規定
請假2次,視同1次
曠課者列入預約課程黑名單,三個月無法於線上預約課程,視該課程可容納名額,於上課前30分鐘開放現場候補。
累計請假次數2次或1次曠課者,將列入預約課程黑名單,一個月無法於線上預約課程,可於課程前一日來電或來信洽詢候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