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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

論文競賽辦法審查施行辦法

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暨電機資訊學院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

「論文競賽」審查施行辦法

 

111年11月2日工作會議通過

111年12月1日發布實施

112年12月20日工作會議修訂

112年12月28日發布實施

一、依據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暨電機資訊學院「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四點訂定本獎勵要點,鼓勵本校及校外學術研究單位人員使用本中心之儀器設備,以提升研發能量與增進資源有效利用,並獎勵其研究成果,訂定本審查施行辦法。。

 

二、申請期限

每年3月1日起至該年3月31日止。

 

三、參加資格

需符合下列三點

(一)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無塵室之使用者,含半導體製程重點技術平台及應力所無塵室。

(二)論文內容含半導體製程或研究方法、數據由中心儀器或場地所完成。

(三)發表論文時於致謝(Acknowledgment)加註

The Semiconductor Fabrication Lab of the Consortia of Key Technologies, and the Nano-Electro-Mechanical-System Research Center,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四、繳交資料

(一)申請表(請至網頁檔案下載區->其他檔案下載)

(二)發表於SCI國際期刊或是國際研討會之論文(含摘要)。

(三)有利補充資料(如如論文發表或參與競賽得獎證明等)。

 

五、申請方式

相關資料請E-mail至本中心信箱(event@mail.nems.ntu.edu.tw)並將紙本送至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行政辦公室(應力所R200)。

 

六、評選方式

提出申請後,經審查委員評審,將選出國立臺灣大學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傑出論文獎特優及優選數篇,得獎者為該論文之第一位學生作者,以及其代表之指導教授。

 

七、給獎方式

獲獎者須參加年度奈米機電系統中心使用者大會。

特優者須進行海報展示及論文發表,致贈特優者第一位學生作者以及其代表之指導教授獎狀,並各頒發獎金新台幣10,000元; 優選者須進行海報展示,致贈第一位學生作者以及其代表之指導教授獎狀,並各頒發獎金新台幣3,000元。

 

八、本審查施行辦法經中心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