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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

無塵室使用須知

門禁卡製作及管理


  •  通過實驗室安全訓練課程後,並已繳交簽署公約者,於上完安全訓練課程當日起算6個月內,請親自持您的悠遊卡功能之卡片連同甲方留存之簽署公約,至本中心開啟門禁,並完成上傳台大環安衛開設之實驗場所安全衛生教育課程A與B之有效合格證書,逾期本中心將不核可門禁權限,請重新參加本中心無塵室一般訓練課程。

 

  • 若您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門禁卡或超過一年未進入本中心實驗室,日後欲使用本中心實驗室,請再次參加本心所舉辦之一般訓練課程,以確保您於實驗室之自身安全。

 

  • 日後若使用者欲變更「付款人」時,須先行告知本中心人員「新付款人」之基本資料,並重新繳交簽署公約,另本中心會發出確認信件至新付款人的信箱,在本中心尚未收到「新付款人」的回覆信件前,該使用者暫時停止進出本中心實驗室。

 

  • 進出本中心無塵室,不分男女皆須穿著「有袖上衣」、「長褲」及「襪子」,若違反穿著規定者將被禁止進入無塵室。

處罰條例


總則:
本條例為確保中心無塵室之永續經營,維護人員、設備安全而訂立。 

處罰規定:

違反第一~二條者,停權兩週。

違反第三~十一條者,初犯停權一週,再犯停權兩週,爾後皆每次停權一個月。

儀器、設備、藥品損失部分,依價賠償。 

  1. 將門禁卡借與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門禁卡者。
  2. 未通知中心人員即擅自帶人進出無塵室。
  3. 未於大門刷卡即進出無塵室。
  4. 非緊急狀況使用緊急設施或設備(如:緊急開門鈕、緊急逃生門窗、沖身洗眼器)。
  5. 未經中心人員核准自行攜帶實驗儀器或藥品進入實驗室。
  6. 損壞儀器未通知中心人員。
  7. 將無塵室使用之設備、儀器、衣物帶、攜、穿至無塵室以外地區。
  8. 儀器及門禁刷卡未確實(一進一出),累計三次以上
  9. 無塵室夜間時段(00:00~06:00)未遵守2人以上共同進出者。
  10. 未遵守中心課程及公告之規定,視情況進行懲處。
  11. 上述未盡事宜或違反重大情節者,經中心會議審查後將予以懲處,最嚴重至永久停權處分。

執行:

本中心專職人員於人員犯規當日起十五日內,以電子郵件通知犯規人員及其指導教授或主管。

 申訴:
犯規人員不服處罰,需於收到電子郵件七日內,至本中心營運管理組組長或其代理人處申訴。未於申訴時間內申訴者取消申訴之權利。

儀器使用及預約須知 :


·         為方便使用者使用本中心儀器,凡通過儀器檢定之使用者均可以線上預約使用儀器的時間,且享有該預約時段之優先使用權。

·         若使用者預約使用儀器的時間與本中心訓練、檢定課程之上課時間衝突時,以本中心課程為優先使用。

·         開放預約之儀器,原則上是以需要長時間操作之儀器為原則。

·         預約儀器使用前,請先確定該儀器運作狀態正常。

·         若您已預約儀器使用時間,請在該時段開始15分鐘內使用儀器,否則即喪失該時段優先使用權。

·         若您線上預約儀器使用時段後欲取消,則線上取消儀器預約的最後期限時間是預約使用日的前一日。例如:若您明日無法來使用儀器,請於今日晚上12點以前取消您明日預約的時段,以免受罰。

·         若您累計2使用線上儀器預約而未到,本中心將停止您使用線上預約該儀器7之權利並列入儀器預約黑名單。

·         非上班時間(18:00-9:00及假日)無塵室使用儀器,請使用者衡量自身對於機台之熟悉度,機台發生警訊請立即通知本中心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