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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

中心公告

【無塵室】化學藥品存放規定公告(115.2.2~116.2.2)
  • 發布單位: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

  • 每年農曆過年前2週,請務必重新提出申請,並更新標籤

放置到期日統一為116.2.2

申請信格式:

主旨:化學藥品申請-OOO老師實驗室

內容:

藥品名稱、容量(大約)、聯絡人姓名、聯絡人電話

請附件該藥品之SDS

(由於存放空間有限,請聯絡人協調自己實驗室之存放藥品總數,超過規定數量將被移除)

  • 黃光室冰箱、各藥品櫃空間有限,請遵守下列規定,未符合規定者,將不定期清除

1. 黃光室冰箱之藥品,請以實驗室為單位,統一放置於中心提供之塑膠盒中,一間實驗室限放一盒
2. 黃光室冰箱之大罐(3L以上)藥品,每間實驗室限放一瓶
3. 一般酸/鹼/有機藥品櫃中,每間實驗室限放2,黃光室及濕蝕刻室合併計算,多餘藥品直接清除。
4. 未來將每年於農曆過年前兩週提醒標籤更新,未於規定時間更新之藥品將清除。

藥品存放相關問題,請寄信至nemstech@mail.nems.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