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暨電機資訊學院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
「論文競賽」審查施行細則
111年11月2日工作會議通過
111年12月1日發布實施
一、依據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暨電機資訊學院「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四點訂定本獎勵要點,鼓勵本校及校外學術研究單位人員使用本中心之儀器設備,以提升研發能量與增進資源有效利用,並獎勵其研究成果,訂定本審查施行細則。
二、獎項名額
擇優錄取前十名。
三、申請期限
每年3月1日起至該年3月31日止。
四、參加資格
需符合下列三點
(一)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無塵室之使用者,包含半導體製程重點技術平臺(卓越大樓無塵室)與應力所無塵室。
(二)論文內容包含半導體製程或研究方法,並實際使用中心儀器設備。
(三)發表論文時請於致謝(Acknowledgment)加註
The Semiconductor Fabrication Lab of the Consortia of Key Technologies and the Nano-Electro-Mechanical-System Research Center,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五、繳交資料
(一)申請表(請至網頁檔案下載區->其他檔案下載)。
(二)發表於SCI國際期刊或是國際研討會之論文全文。
(三)有利補充資料(如競賽得獎證明等)。
六、申請方式
相關資料請E-mail至本中心信箱(nems@ mail.nems.ntu.edu.tw)並將紙本送至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行政辦公室。
七、評選方式
提出申請後,經審查委員評審,將選出國立臺灣大學奈米機電研究中心傑出論文獎十篇,得獎者為該論文之第一位學生作者,以及其代表之指導教授。
八、給獎方式
獲獎者須於年度奈米機電系統中心使用者大會上,進行海報展示及論文發表。頒獎典禮上除獲頒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獎狀外,第一位學生作者以及其代表之指導教授各頒發獎金新台幣10,000元。
九、本審查施行細則經中心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