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條款

Terms of Service

版本日期:2026年1月31日

國立臺灣大學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下稱「本中心」)為提供委託操作及半導體製程相關服務,建立「委託操作服務系統」(下稱「本系統」)。使用者於註冊、登入或使用本系統前,請詳細閱讀並同意本條款。

一、使用者身分與註冊資格

  1. 本系統提供兩類使用者身分:
    (1)委託人 Authorized User:負責提出委託需求、進行下單、上傳回簽文件及查詢案件進度。
    (2)付款人 Payer:負責相關經費之核銷、支付、行政管理工作。
  2. 委託人於註冊時必須選擇所屬付款人單位。委託人帳號須經付款人審核同意後,方可啟用並進行委託操作。
  3. 付款人於註冊時須先選擇其隸屬之單位身分(學界或業界)。付款人僅能選取已與本中心完成正式簽約之單位及其部門/系所。
    若申請單位目前未與本中心完成簽約,將無法完成註冊,付款人需先聯繫本中心洽談合作及簽約事宜,待確認後方可註冊。
  4. 使用者於註冊時應提供真實、完整且正確之資料;若因資料不實或不完整造成使用爭議或損害,本中心不負任何責任。

二、系統使用範圍與功能限制

  1. 委託人為唯一可在本系統中進行委託操作(含需求下單、上傳回簽等)的角色。付款人帳號不得進行委託操作。
  2. 本系統僅提供資訊流程管理服務,包括:
    • 委託需求填寫與提交
    • 案件審核與溝通
    • 報價單下載
    • 上傳已回簽之報價單與付款證明
    • 查詢案件進度
  3. 本系統不提供線上金流功能,所有收費、付款與財務作業均依本中心或國立臺灣大學相關財務規範執行。
  4. 委託案件之正式成立,以「委託人上傳回簽報價單並完成付款」為準。

三、委託服務流程

本系統委託操作服務流程如下:

需求下單 → 中心審核 → 中心報價 → 委託人上傳回簽與付款 → 中心排程 → 中心執行 → 結案

  1. 需求下單:委託人提交委託內容、技術條件及樣品資訊。
  2. 中心審核:本中心有權依技術可行性、安全評估、負載排程等因素決定是否受理委託。
  3. 中心報價:本中心依委託需求提供正式報價單。
  4. 回簽與付款:委託人下載報價單、回簽後上傳,並完成付款流程。
  5. 中心排程:本中心依資源與排程狀況安排製程時程。
  6. 中心執行:本中心依雙方確認之製程內容執行委託操作。
  7. 結案:案件程序完成後,本中心於系統中將案件標記為結案。

本中心保留取消或中止任何委託案件之權利(例如:技術不可行、安全疑慮、設備維護、樣品不符規範等)。如遇取消情況,本中心將視情況通知付款人與委託人並協助後續行政處理。

四、委託人與付款人之責任

付款人責任

  1. 審核所屬委託人身分與權限。
  2. 確認委託案件之經費來源與核銷流程符合其單位規範。
  3. 承擔委託案件之所有付款義務。

委託人責任

  1. 確保所有委託資料(含技術需求、樣品質等)之正確性與完整性。
  2. 遵守本中心之操作規範、實驗室安全規範與半導體製程限制。
  3. 完成「回簽報價單」與「付款作業」,作為委託成立之依據。
  4. 維護帳號安全,不得將帳號轉供他人使用。

五、實驗結果與技術免責聲明

  1. 本中心執行之委託操作係依使用者提供之資訊以及雙方溝通內容進行。
  2. 本中心不對任何委託實驗結果提供成功保證或品質承諾,包括但不限於良率、樣品狀態、製程結果、研究成果或後續應用之適用性。
  3. 若因樣品本身問題、製程限制或不可控制之技術因素而導致成果偏差、失敗或樣品損壞,使用者不得要求本中心負賠償責任。

六、資料使用與隱私保護

  1. 本中心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規範保存並使用使用者資料,僅作為委託作業與系統維護用途。
  2. 本中心不會將資料提供予與委託無關之第三方,除非:
    • 法律要求
    • 司法或校方調查需求
    • 系統安全維護所必要

七、系統使用限制

使用者不得進行以下行為:

  1. 登錄不實資訊或冒用他人身分。
  2. 未經授權存取、攻擊或試圖侵入本中心系統。
  3. 干擾本系統正常運作之任何行為。
  4. 利用本系統進行與研究中心委託無關之活動。

如有違反,本中心得暫停或終止帳號使用權。

八、服務變更、中斷與系統維護

  1. 本中心得因維運、設備更新或不可抗力因素,暫停或調整本系統之部分或全部功能。
  2. 本中心不保證本系統可於任何時間正常運作,對因中斷或資料遺失所生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3. 本中心得視情況隨時修改本條款,修改後將公告於本系統,使用者應自行留意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