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為維持本中心使用者權益,
本中心將陸續移出【預計畢業時間為2009年的使用者註冊資料】,
並刪除進入本中心無塵室使用儀器之權限。
「預定刪除學員名單」請至左側【中心消息】→【中心公告】內檢示。

台大奈米機電系統研究中心 敬啟(2009/07/08)
門禁管理

門禁卡製作及管理

  • 通過一般訓練課程後,並已繳交簽署公約者,於網站公告期限內(約六個月),請親自持您的學生證及身份證,連同甲方留存之簽署公約至本中心領取門禁卡,逾期本中心將不核發門禁卡。
  • 若您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門禁卡或超過一年未進入本中心實驗室,日後欲使用本中心實驗室,請再次參加本心所舉辦之一般訓練課程,以確保您於實驗室之自身安全。
  • 日後若使用者欲變更「付款人」時,須先行告知本中心人員「新付款人」之基本資料,並重新繳交簽署公約,另本中心會發出確認信件至新付款人的信箱,在本中心尚未收到「新付款人」的回覆信件前,該使用者暫時停止進出本中心實驗室。
  • 進出本中心無塵室,不分男女皆須穿著「有袖上衣」、「長褲」及「襪子」,若違反穿著規定者將被禁止進入無塵室。



處罰條例

  • 總則
    本條例為確保中心無塵室之永續經營,維護人員、設備安全而訂立。
  • 處罰規定
    觸犯以下列一至八條規則者不得進入無塵室三個月,再犯者不得進入無塵室六個月,第三次再犯者永久不得進入無塵室。因而儀器、設備、藥品損失部分,依原價賠償。
    1. 將門禁卡借與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門禁卡者。
    2. 未通知中心人員即擅自帶人進出無塵室。
    3. 未於大門刷卡即進出無塵室。
    4. 非緊急狀況使用緊急設施或設備(如:緊急開門鈕、緊急逃生門窗、沖身洗眼器)。
    5. 未經中心人員核准自行攜帶實驗儀器或藥品進入實驗室。
    6. 損壞儀器未通知中心人員。
    7. 將無塵室使用之設備、儀器、衣物帶、攜、穿至無塵室以外地區。
    8. 未經中心人員核准自行攜出實驗儀器或藥品視同偷竊;蓄意破壞儀器、設備者永久不得進入無塵室。因而造成儀器、設備、藥品損失部分,依原價賠償。刑事部分依法處理。
    9. 若使用者進出無塵室或使用儀器時,未遵守中心規定正常刷卡(即一進一出),造成管理系統無法確認其記錄時,則管理系統將依據每日之決算點,進行後續記錄處理。
  • 執行
    本中心專職人員於人員犯規當日起十五日內,以電子郵件通知犯規人員及其指導教授或主管。
  • 申訴
    犯規人員不服處罰,需於收到電子郵件七日內,至本中心營運管理組組長或其代理人處申訴。未於申訴時間內申訴者取消申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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